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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日晚,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这一行为使得3Q之战的战火蔓延到消费者的身上。360与腾讯的之间的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侵害到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类似的侵权行为一再发生,但是消费者却很难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得到救济。因为,这种行为是否不当合法,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难以给出明确的答案,而因此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害如何救济更是只字未提。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不正当竞争的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而于1993年制定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显得鞭长莫及。时隔近二十年之后,素有“市场竞技宪法”之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面临大修。2011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并己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是,纵观整个修订草案,也只是在总则部分提及了消费者保护,而对其具体操作并无规定。这也使得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仍旧无法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得以保护。本文旨在通过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修订草案的研究,结合现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找出现行法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漏洞以及存在的问题,在尊重我国法制现状的基础上,对域外国家及其他地区等相关做法予以学习和借鉴,最终对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提出自己的建议。文章一共分为五个部分对该问题进行探讨,首先是通过对不正当竞争行勺与消费者权益的关联性的介绍,阐述直接和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两种模式,简单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进行评价,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其次是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理基础进行。再次,对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和探讨,结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最新修订草案,找出我国现存问题,最后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