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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现象时有发生,成为了制约我国证券市场稳定运行和规范发展的一个难点和焦点问题。股权分置改革改变了我国证券市场上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局面,使各类股东的利益标准趋于统一,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问题,股改后大股东的侵害行为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有所改变。因此,对后股改时期的中国上市公司中股东间利益冲突问题做出理论分析并提出相关的防治措施,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国内外文献做一回顾综述后提出现存研究的不足之处,借此说明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并指出了研究的方法、主要思路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介绍了股东间利益冲突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为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现象存在的必然性提供理论基础和分析依据。第三部分进行了我国大股东与小股东利益冲突的现实分析,涉及了利益冲突的表现及后果。第四部分利用智猪博弈模型分析了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以博弈树描述了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博弈过程,并以股权分置改革作为分界点,分析了股改前后双方的博弈均衡状况。最后,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相应的有利于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益侵占问题的对策建议。文章选取博弈论的视角,采用了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中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创新之处在于将大小股东看作是互相影响的博弈双方,采用了博弈模型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深入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股东间利益冲突的表现,对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行为进行分析,同时在保护小股东利益的背景下对公司治理机制、证券监管机制、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等各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