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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在金融行业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然而对于我国保险公司,关于操作风险的认识及其管理还是比较前沿的内容。纵观国际上金融界的一系列重大案件,如巴林银行倒闭,国际商业信贷银行非法经营等,其损失都不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造成,而是由操作风险造成。根据贝氏评级公司对美国保险公司破产的研究,寿险与健康险公司破产的原因中,定价不足占到22%,关联交易占到20%,快速扩张占到17%,投资失败占到14%,业务欺诈占到9%1;财产及意外险公司破产的原因中,定价与准备金不足占到37.2%,快速扩张占到17.3%,业务欺诈占到8.5%2,其中很多原因都与操作风险有关。巴塞尔委员会据此对操作风险更加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欧盟委员会也跟进了对操作风险的研究,目前,操作风险已经成为金融机构普遍认可的一种影响偿付能力和资本充足率的重要风险。我国保险公司相比于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银行业和保险业,在操作风险及其管理方面比较落后。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希望通过论文写作,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进行梳理,合理借鉴国外保险公司所积累的经验,以我国保险公司作案例分析,探讨适合我国保险公司实情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论文的整体思路是:从理论上分析操作风险的定义、特征以及产生原因,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欧盟偿付能力ii的相关文献,总结银行业和保险业权威监管机构对操作风险管理的影响。然后从我国保险公司实情出发,分析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而探讨适合我国保险公司实情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前言部分包含引言、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简要说明以及论文思路和研究方法。引言部分分析了保险业面临的诸多风险,操作风险的定义为何模糊,本文将如何展开;研究背景部分分析了金融行业的重大损失事件,贝氏评级公司对美国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的研究,列举出我国保险行业的重大案件,并引出我国保险公司不可一成不变的学习国外金融企业的操作风险管理经验,应该以实际情况为基础,构建合适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第一章是操作风险理论分析,包含操作风险的定义、操作风险的特征以及操作风险的产生原因三个小节。在操作风险的定义部分,按照时间顺序综述了操作风险常见的定义,具体包括英国银行家协会(BBA)、IBM(英国)公司、数学博士Jack King.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GARP)、美国银行、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以及我国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指引》,之后给出了本文所研究的操作风险的定义并以表格形式从人员、流程、信息系统、外部事件四个一级因素对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进行了详细归类。在操作风险的特征部分,总结出操作风险具有内生性、覆盖面广、难以分散、与收益没有明显的对应关系、厚尾、计量难度大等特征。在操作风险的产生原因部分,从行为经济学、委托代理以及信息技术等理论探索操作风险的根源。从行为经济学角度来看,“预期”理论、启发式认知偏向、心理账户、“自我约束问题”等都是产生操作风险的根源;从委托代理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和技术约束导致契约不完全、激励不一致、责任不对等都是产生操作风险的根源;从信息技术角度来看,硬件因素、软件因素、网络因素都是产生操作风险的根源。第二章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欧盟偿付能力ii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影响,包含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影响和欧盟偿付能力ii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影响两个小节。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影响部分,梳理了新协议中与操作风险管理有关的影响,一是通过对操作风险的明确定义、操作风险显著增加、操作风险事件类型的划分规定等内容的表述促使保险公司增加操作风险意识;二是促进保险公司建立新的风险管理体系;三是提供了十条可供保险公司参考的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的原则。在欧盟偿付能力ii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影响部分,阐述了明确将操作风险纳入偿付资本要求,允许采用内部模型计算资本偿付能力要求以及欧盟委员会致力于促进保险公司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等内容。第三章是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分析,包含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特征及损失案例和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案例两个小节。在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特征及损失案例部分,总结了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特征,例如,总体水平低,缺乏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缺乏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缺乏操作风险相关损失数据的积累、操作风险的信息披露不够以及缺少操作风险管理的文化和人才等。通过列举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事件案例来说明我国保险行业目前操作风险不容忽视,具体案例包括2011年初审计署公布的人保国寿违规案、2010年华夏人寿报送虚假报告案以及新华人寿“王付荣”案。在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案例部分,主要内容是以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为例,从保险公司内部视角分析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关操作风险的管理制度并没有以“操作风险”冠名,而是由与“人员”和“流程”以及“信息系统”有关的管理制度构成。在之后的评述部分,认为我国保险公司目前的操作风险管理风险观比较被动、缺乏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内部管理规章不完善,对“人”过于依赖。第四章是构建适合我国保险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包含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的总体框架、操作风险识别、操作风险计量、操作风险监测、操作风险应对五个小节。在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的总体框架部分,分别从基于公司管理的角度和基于风险管理技术的角度设计了管理流程并绘制出具体的管理流程图。在操作风险识别部分,首先梳理了常用的操作风险识别部分,即专家调查法(包括座谈会法和德尔菲法)、故障树分析法、关键风险诱因以及风险自查法,然后进行了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识别的适用性选择分析,认为上述几种常见的风险识别方法并不完全适合我国保险公司,我国保险公司最应该关注的是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可以使用的风险识别方法有座谈会法和风险自查法,并且针对我国保险公司,列出了应该设置的关键风险诱因,如何定期进行风险自查。在操作风险计量部分,首先梳理了常用的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度量模型(包括基本指标法、标准化方法以及高级衡量法)、贝叶斯网络模型、CAPM方法、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法、频率一严重性模型、因果模型和贝叶斯方法以及动态财务分析和整体风险模型,然后进行了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计量的适用性分析,认为前面总结的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各有特色,难易程度不尽相同,我国保险公司正处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初级阶段,应该量力而行不能急功近利,并对前文提及的所有计量方法做了评述,对我国保险公司的适用性进行了难易程度判断,判断为“困难”的模型现阶段基本不能使用,判断为“比较困难”的模型对于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司可以尝试,但是需要引入更为专业的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判断为“简单”的模型适用于我国现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之后本文尝试用压力测试与情景分析方法做了一个简单的案例,其中的假设情景考虑了2011年初审计署查处的人保国寿违规事件和新华人寿“王付荣”案。在操作风险监测部分,首先梳理了常用的操作风险监测技术,即关键风险指标监测、风险地图、业务和流程跟踪以及重大事件报告,然后进行了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监测的适用性分析,认为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监测应该以关键风险指标监测为主,以重大事件报告为辅。在构建关键风险指标监测体系时,要设定门槛并动态跟踪关键风险指标数据信息;在制定重大事件报告流程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执行,若有违反则从严处罚。在操作风险应对部分,首先梳理了常用的操作风险应对措施,即为操作风险配置风险资本、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健康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信息系统防范、建立专项损失准备金以及业务外包和风险释缓,然后进行了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应对的适用性分析,认为上述应对措施都值得我国保险公司借鉴,画出了风险应对策略规划图,并提出我国保险公司应逐步实现经济资本的计量,重点关注保险方式释缓操作风险。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1、论文选题较新,本文重点以我国保险公司实际情况为基础,梳理操作风险管理的方法并进行适用性分析,试图构建适合我国保险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目前我国国内这方面的探索还比较少。2、本文操作风险理论分析部分,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参考了很多文献,比较中肯;对操作风险产生的原因从行为经济学、委托代理以及信息技术角度进行深入分析,比较全面。3、本文分析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欧盟偿付能力ii两大国际金融权威机构的相关资料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影响,具有较广泛的参考意义。4、本文以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做了案例分析,从公司内部视角来分析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状况,这种案例在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相关的论文中比较新颖。5、本文从公司管理的角度和风险管理技术的角度对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的总体框架进行了试探性的设计,目前针对我国保险公司的这类研究不多。6、本文最后一个章节,全面总结了操作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以及应对的现有方法,以我国保险公司实情为基础,进行了大胆的评述和适用性分析,并针对操作风险的每一个技术环节,探索了可行的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虽然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笔者尽可能的想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完善,但是基于目前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在我国还是较新的课题,同时限于笔者的能力和思维,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主要内容包括:1、操作风险管理理论在我国缺乏具体的官方指导意见,而保险行业也没有积累足够的实际经验,因此本文的理论分析难免会有遗漏和局限性。2、本文欠缺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未能进行定量分析,操作风险计量案例仅以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方法做了简单的运用,没能很好的运用其他实证分析方法。3、本文中提出的一系列针对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方法,是否能够真正适用于现阶段我国的保险公司尚不清楚,希望今后能有这方面更深入细致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