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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方谅解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对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的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贯彻,不仅有效地矫正、改造肇事者,而且实现了刑法对社会管理的作用和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作用,最大限度保障社会的稳定。因此,被害人方谅解影响刑罚的量刑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刑罚理论与实践发展的一个重要角色。然而,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被害人方谅解影响量刑的适用范围并不明确;导致缓刑的常态化的形成,有期徒刑和拘役等监禁刑形同虚设,并且经常将"被害人方谅解"和"经济赔偿"直接联系在一起,失去了被害人方谅解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有必要对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方谅解影响量刑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通过整理数据并运用比较法对近些年在全国发生的200例交通肇事案件中获得被害人方谅解对量刑影响的具体分析,找出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方谅解影响量刑的现状和缺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审理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建议,明确在交通肇事罪中被害人方谅解的适用范围,保障被害人方谅解的真实性以及发挥应有的法律效果;通过立法增设财产刑并建立交通肇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缓和当事人双方的敌对状态,以提高司法实践质量和维护刑事被害人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