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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决策有用观,会计是为了向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而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因此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对披露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在面对上市配股、亏损以及其他各方的压力,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很有可能通过盈余管理给外界传递虚假盈余信息来牟取私利。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盈余管理问题,这不仅对依靠盈余信息做出决策的利益相关者产生不利影响,还会阻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甚至还会导致资本市场的停滞。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很多学者认为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很有可能会导致盈余管理行为。众所周知,股权结构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所以,如果想要保障财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要得到可靠的盈余信息,也就是要避免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就必须要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也就是要尽可能地优化股权结构。因此研究不同股权结构下的盈余管理,对我国进行盈余管理治理、改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盈余管理是指上市公司管理者在不违背相关会计准则的前提下,通过调整或控制对外报告的财务报告,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的一种会计行为。盈余管理包括改变财务报告误导某些持股者对公司潜在经济效益的判断或影响合同的签订,这些合同恰恰是根据那些披露的财务报告的数据编写的。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有三个内在动机:资本市场动机、契约动机以及其他动机。盈余管理产生的理论根源是有效市场假说、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股权结构是指不同性质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以及性质。股权结构分为两个部分:股权属性和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也就是股东的类型,这决定了股东的行为取向,根据经济学“理性人”假设,股东会采取对自己利益最大的经济行为。股权集中度决定了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的大小,也就决定了股东干预公司盈余管理能力的大小。首先,对相关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对我国的特殊股权结构进行详细的阐述,提出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以及盈余管理产生的动机的不同看法。从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以及国有股比例三个方面阐述其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最后对以上相关文献做出评述;其次,阐明了股权结构和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包括股权结构和盈余管理的定义、我国股权结构的特点以及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最后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将股权结构分为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国有股比例等三个方面,对他们与盈余管理程度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相关假设。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研究分成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计算盈余管理程度。选取2009-2013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参考中外学者的研究,采用Jones模型分年度对筛选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从而得出非可操纵性应计利润(NDA),根据总体应计利润(TA)分为非可操纵性应计利润(NDA)和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可以计算得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将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的绝对值作为盈余管理程度的替代变量。第二步基于理论分析研究结果,对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国有股比例等三个方面与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做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其中将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管理者持股比例以及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作为股权制衡度的替代变量。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股权集中度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正相关,股权集中度越高,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和程度就越大;(2)股权制衡度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负相关,股东之间对盈余管理的制衡作用比较明显,另外,管理者持股和机构投资者者持股都可以降低该公司盈余管理程度;(3)国有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正相关,国有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最后,针对研究结果和研究方法,提出不足并就股权结构的优化方面提供了一些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