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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社区作为基层社会管理的核心,成为健全与完善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的重要渠道。随着治理理论的引入,现代城市社区由单一主体的单位制、街居制向多元主体的社区制转化,但是多元主体的利益在博弈中取得平衡需要完善的治理机制做保障。随着唐山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践活动的开展,城市管理摆脱了“统治”的惯性,尤其表现在由街道—单位制向街道—社区制的转型,从管理形式上,实现了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管理结构向强调合作、共享、参与的治理结构转变。唐山市社区发展初具治理雏形,社区治理机制处于初步形成阶段,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提出一些完善社区治理机制的建议,无疑对推动社会基层服务体系与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首先阐述了治理理论、公民社会理论、多中心理论,为唐山市社区治理机制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并通过对国内外典型的社区治理模式分析与介绍,为唐山市社区治理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借鉴意义。其次,介绍了唐山市概况及社区发展历程并及其社区治理主体,通过调查问卷和深入访谈的方法对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唐山市现行社区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社区行政化严重、治理主体间冲突不断、社区居民参与程度不高、非营利组织发育程度低以及社区工作者队伍薄弱等。并从四个方面对唐山市社区治理机制问题的成因进行剖析可得:组织结构混乱、社区参与机制不完善、保障机制与激励机制的不健全。最后,提出完善社区治理机制的对策,通过对社区治理主体进行合理定位并建立四轮驱动—并驾齐驱的组织框架优化社区治理组织结构,加强对非营利组织与公民社会的培育,建立科学的保障与激励机制,确保社区建设人力、物力及财力的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