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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劳动市场中呈现出多样化的劳动形式,灵活就业蓬勃发展。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然而,不同于在“正规”单位固定就业的员工,国家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采取自愿原则,整体来看,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率远远低于非灵活就业人员,未来的养老生活存在极大风险。武汉市是华中的重要城市,根据2018年武汉市人社局发布的最新就业景气指数分析报告显示,“武汉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其中有更多劳动者选择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实现灵活就业。近年来,武汉灵活就业人群约以5%的速度增长,分析人士认为,在互联网时代,灵活就业前景可观,将成为就业增长不可忽视的力量。”①本文研究的目的是了解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情况及其影响因素。因此,本文阅读了与灵活就业、社会保障、人口老龄化、自由职业等领域的国内外相关论文,并对其中的观点进行梳理、分类,在考虑了业内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以问卷调查及个别访谈的形式,对武汉市特定的灵活就业人群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统计数据分析及访谈分析,了解其参保社保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参保的影响因素。结合问卷调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访谈的结果,汇总出灵活就业人员在对待社保养老保险时,所存的问题如下:1.不明确缴纳社保的收益,对未来可获得保障信心不足;2.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参保意愿相背,缴纳社保养老金的门槛过高;3.缺乏通畅的社保信息获取渠道。在问卷调查与个案访谈的数据的基础上,本文概括了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影响因素,并结合武汉市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对现行政策的适用性进行分析。通过对政策的分析,发现相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愿,武汉市现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存在如下缺陷:1.相对于灵活就业者的收入水平,缴费基数设定过高,对灵活就业者参保造成经济负担;2.计发方式中,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及统筹账户的划分比例及缴费水平与普通职工同等对待,从而同等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更高,造成灵活就业者参保积极性不足;3.待遇水平中,由于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中涉及个人每年的缴费金额及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变量,因而无法即时计算出灵活就业人员若干年后退休时所可领取的金额,从而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决策判断。4.官方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宣传力度不强,信息渠道不明确,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对政策信息的获取及理解。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对武汉市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政策提出如下建议:1.设定合计的缴费基数;2.对于计发方式中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比例及缴费金额,在政策上对灵活就业人员做出相应倾斜;3.根据现有的实例,或限定条件的试算,提出可供灵活就业人员参考的可领取的养老金金额的区间;4.提供便捷的参保信息获取渠道,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的知名度及影响力;5.简化办理流程,实现无纸化、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