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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在王阳明思想中具有重要意义,如王阳明所说:“我此良知二字,实千古圣圣相传一点滴骨血也。某于此良知之说,从百死千难中得来,不得已与人一口说尽,只恐学者得之容易,把作一种光景玩弄,不实落用功,负此知耳!”又说:“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所以,对“良知”的探讨,是把握王阳明思想乃至明代中期儒家思想的关键。王阳明的良知思想,主要在对话和书信中表达。但往往因具体情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有时甚至自相抵牾,这使得他的良知思想有一种含混性、多义性。耿宁试图对王阳明的良知思想进行哲学重构,他区分了良知概念的多重内涵,力图对其作出一种连贯性的解释。那么,他的这种做法是否有助于我们理解王阳明的良知思想?本文以耿宁所著《人生第一等事》为中心,参以耿宁其他著作,对其进行梳理和考察。耿宁偏向于把良知理解为某种本己的(Eigentliches)、本原的(Ursprüngliches)东西,因此他把“良知”翻译成“ursprünglichen Wissens”,直译成中文是“原初知识”或者“本原知识”。他认为这个翻译“能够最好地穿透王阳明的所有语境”。耿宁认为良知有两种含义:其一,作为向善秉性的本原知识,它在怜悯、爱、恭敬、羞耻等道德情感中自发地显露出来,但它只是德性的萌芽,还须在凭借抵御私欲才能贯彻自己;其二,作为对自己意向体验之直接的道德意识,它在常人那里多多少少是被蒙蔽的,因此它必须借助正心、诚意等工夫才能得到澄明。关于良知的讨论,我们发现王阳明和耿宁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王阳明侧重于探讨怎么能让良知更好地呈现在自己心中,他认定良知是为善的内在根据,并且通过知行合一、诚意、致知等工夫(策略)使人时刻警觉和提撕自己,让人自觉地“依得良知”,由此成功地引发道德行为。换言之,王阳明关注的是个体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呈现自己的良知,即如何致良知,这属于前课题化的理解和体验。而耿宁对良知的解读,是对良知进行课题化的研究,他想探明王阳明所说的良知在伦理学上的主张,尤其是良知在人类普遍的道德意识体验拥有什么地位,进而寻找到一种起源于本己领域的道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