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转型背景下的农民合作何以可能--以S村修路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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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是“三农问题”学术研究的重要话题,学界公认农民合作是建设美丽乡村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机制之一。本文研究通过参与式观察和田野调查,借助S村修路的个案,期望在动态描述其修路过程基础上展示该个案中农民合作是何以达成的。本文对个案中的农民合作按其时序分为动议、展开和延伸三个阶段进行了考察和论述,随后基于该个案对农民合作的内驱力来源、外力的构成与推动机制,以及达成农民合作的社会资本积累等进行了反思。  S村修路经历了第一次的失败和第二次的成功,在对从“失败”走向“成功”的观察中,本文发现,乡村转型带来的村庄信任格局,尤其是村干部权威的树立,以及原有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的新的演变,使得农民可能的合作有了较充分的前期社会资本积累。这其中,村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偏向,会激发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村干部的权威及村民与村干之间的信任关系的树立则使得原子化的公共物品供给需求能够通过民主机制和村庄舆论转化为共同需求,从而激发合作动机。本文观察到,以村支书为代表的村庄精英主导了S村修路的整体进程,农民合作则伴随修路进程而有序展开。在从合作动议向合作正式展开的契机选择上,村干部利用自己作为政府与村民沟通桥梁的地位,选择申报修路项目,向政府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并成功立项。立项成功及随之而来的财政资金支持又被村庄精英作为动员农民参与合作、“煽动”农民合作热情的“说辞”,从而激活了农民合作的共同心向,在村民中形成了要修路的共同诉求及要一起“出钱”“出力”的共同意愿。随后成立的修路理事会及其活动的展开,则通过组织化的形式推进农民合作,形塑了合作的正式权威和内生性力量,分类卷入了低保户、城市人员、富足人家及外嫁女等四个村民群体参与合作,整合了保障合作达成的地方性共识、公众舆论等选择性激励手段。在修路的资金筹集上,既使用摊派的措施,也通过功德碑等村庄道德评价载体对农民在合作中的投入进行激励。S村的柏油路修好之后,村庄集体和个体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村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不断提高,而修路过程中的合作经历改变了村民对村庄政治及公共事务的冷漠心态,使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成为常态。  本文最后借鉴利益、村庄精英、村庄关系网络的分析框架,对S村修路个案中所反映的农民合作机理进行了反思。本文认为,利益是农民参与合作的前提,共同利益是农民合作的内在驱动力,如村委会可以增强权威的合法性,村民参与合作修路不仅能够提升自己的声望地位,避免被孤立;在合作过程中,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社会精英利用不同的优势,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农民合作达成的外在推动力量;依托具体公共事务项目的合作一旦达成,其后续影响并不会随项目完成而停止,仍会以不断夯实村庄关系网络的方式,促使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态度发生转变。本文所作的个案研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表达、培育和引进新乡贤、建构村庄互惠网络等方面得到的启示在于,农民不是单纯的经济人,而是社会人,具有一定的合作能力的,只有通过激发内生共同需求、完善合作机制、优化动员手段、扩大参与范围、拓展村庄精英上升渠道,在国家政策及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才能促使和推动农民展开自主合作,实现村庄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公共事务的“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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