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众所周知,“土地是财富之母”,是生产要素之一,是经济活动和各项建设的基本空间。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也是财富之母。在中国,土地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它涉及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涉及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安全。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颁发了各种相应的土地政策以解决革命问题及农民问题,并且得到了较好的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政策发了重大变化,以市场化为导向,着实完善《土地管理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取得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从建国初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这四个阶段对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土地政策的变化进行梳理,由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开始,到合作社的出现,逐渐地实现解放农业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关我国土地政策的侧重点,也更加注重公平与效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土地流转政策的提出,给我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官员都对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政策提出了建议与意见,当前我国土地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与否,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随着2008年有关土地流转政策的进一步提出,学者们对土地政策的若干讨论又进入高潮。其中,政府作为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对我国土地政策的颁布和审查又有怎样的理解。政府的行为失范也对我国土地政策的执行、土地矛盾的升级有一定的影响因素。本文将以时间为轴线,梳理和讨论了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从政策分析的角度入手,分析并评价了我国土地政策的时效性,结合土地案例与法律条文的诠释,以政府土地行为失范为突破口,对日后土地政策的改革及制定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