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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水资源管理和利用危机,建立节水型社会是当今人类社会对水环境危机挑战和反省自身行为结果的重要修正和选择,是人类追求宜居生存场所的需求、愿望与追求。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节水型城市建设和节水型农村建设。节水型建筑建设是节水型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故节水型建筑理论和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建立是必要的,是顺应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绿色建筑理论和评价体系,在深入调查分析深圳市居住建筑节水能力的基础上,提出了节水型建筑理论、深圳市节水型居住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主要成果为:(1)节水型建筑理论节水型建筑内涵;节水型建筑与绿色建筑、生态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建筑之间的相似性、差异性和逻辑性;节水型建筑的目标、目的和价值标准;节水型建筑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和原则;节水型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目标;节水型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设计方法。(2)深圳市节水型居住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调研深圳市居住建筑人均居民用水量的基础上,分析深圳市居住建筑采用节水型器具的节水潜力、深圳市居住建筑中水回用的潜力和雨水利用的潜力。这些分析为指标体系的建立,提供数据依据,最终建立深圳市节水型居住建筑评价指标体系。(3)节水型建筑指标权重及评价方法研究运用AHP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分别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和对指标体系进行整体评价。(4)实证分析以上研究成果通过深圳市居住建筑实证分析表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权重及评价方法是可行的,可以用于深圳市居住建筑的节水水平评价,并能在评价后给出改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