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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然而,伴随着发展的同时,高等教育领域的纠纷也在不断增加,高校被接连推上被告席,这其中不仅仅包括行政纠纷、民事纠纷,以刘燕文诉北大此类的涉及学术的纠纷案也随之出现,高校性质和法律地位的特殊性,加之学术本身的专业性、复杂性,使得学术纠纷有其特殊性,这造成了此类案件的解决难度,面对这类教育纠纷,纠纷一方要么不了了之,要么就是选择起诉高校,而由于司法机关对学术专业知识的欠缺,法院大多以不在受理范围之内为由而拒绝受理学术纠纷,相同性质的学术纠纷也可能出现不同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