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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化和公安执法规范化的进程①也在不断加快。要想快而稳地推动我国法治发展,不仅是要引导和强化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公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也要对公权力机关进行改革布局的优化和改革方向的明确。在此趋势下,执法成为了改革切入点之一,执法时所运用的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引起了我国学者的普遍关注。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涉及的侦查手段、办案方式、犯罪类型、犯罪手段不断变化,其依据的《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均在21世纪不断发展。面对不断更迭的文书制作理论基础和实践情况,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者稍有不慎便会导致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不当。于是笔者在仔细研读现行标准格式的基础上,与之前的格式版本进行比对,寻找出公安刑事法律文书修改的底层逻辑和原因,为其进一步规范提供更加完善和具体的方向与准则。正文第一部分介绍了本研究的文献综述与研究方法,力图通过文献资料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找到对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进行规范化的基础与方向。第二部分介绍了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定义与演进历史,通过比较其2002年和2012年的格式,得出其正朝着实用性的方向不断发展的规律,并从不同的角度对文书格式进行了类别的划分。第三部分通过提炼丰富的资料,明确公安刑事法律文书作为办案书面凭证的独特法律约束意义,并结合历史角度和现实角度,探讨了对其进行规范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四部分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从实践的层面对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现存的问题进行分析,包括制作公安刑事法律文书时事实叙述详略失当、证据表述取舍不当、说理生硬晦涩、格式设置粗糙等。第五部分结合现有的制度规范,逐个分析第四部分出现的问题,提出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在内容方面和格式方面的措施,包含事实叙述规范化、证据表述规范化、说理规范化和格式规范化四个方面,并强调了提升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法律层级和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有助于完善文书规范化的配套措施。本文阐述了公安刑事法律文书规范化在国家、司法系统和基层执法人员等层面的深远作用,可以明确的是,对其进行规范化,无疑有助于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的作用不仅在于提高执法的水平和效率,更在于帮助公安机关树立权威形象,彰显法治严肃性,打造正规化公安队伍,还在于以此为落脚点,建设更有秩序、更有效率、更健康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