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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是我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大飞跃。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民族的发展、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承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精髓,高度重视生态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方面,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胡锦涛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胡锦涛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产生的现实依据是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对我国的自然资源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对人们的生活和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迫切需要形成新的建设思想。胡锦涛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是在吸取国外生态思想、扬弃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观和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的生态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胡锦涛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内容丰富,涵盖面广,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包括生态文明建设新概念、生态文明建设新指导、生态文明建设新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等方面,其基本特点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其思想的实践途径是着力倡导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加快环境立法,加强政策引导;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培育生态文明观念;坚持人口政策,处理好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胡锦涛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理论方面,胡锦涛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升华了中国传统生态思想并且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践方面,胡锦涛生态文明思想与人类文明发展方向完全一致,为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指导,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打开了新局面,是我们党和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