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理业务实务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asy80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通过简要介绍实践中2则典型案例,引出保理法律实务中的主要争论。案例一的焦点在于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特别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系统进行了债权转让登记是否等于履行了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案例二的焦点在于基础交易虚假时责任分担问题,特别是如何确定银行保理商的审慎审查义务。第二部分为“保理业务的法律性质”。通知义务以及银行保理商的审查义务与法律对保理业务的定性有密切关系。本部分在比较委托代理说、债权质押说、清偿代位说、债权让与说的基础上,论证债权让与说的合理性。第三部分为“保理业务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通知”。基于债权让与的本质,探讨了保理业务中对债务人的通知,回应案例一的争论焦点。债权转让通知主体不应由应收账款受让人单独作出,通知内容须具有明确的债权转让意思表示,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系统进行了债权转让登记不等于债权人对债务人履行了该义务,通知的收件人要依据基础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不能随意指定。第四部分为“基础交易的真实性”。探讨银行保理商在债权转让中对基础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的审慎审查义务,回应案例二的争论焦点。认为关于被转让债权真实性的问题,银行应当同时审查当事人的资信和交易。第五部分为“结论”。建议保理商应在保理业务中关注债权转让通知有效性以及对基础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的审查。在确保通知有效性方面从通知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予以注意,在审查基础交易真实性方面不仅要关注法律文本、签章的真实性,还应注意审查相关单据,也有必要利用公证机制、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系统。
其他文献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往不断扩大,英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对于一些边远山区农村的学生来说,没有适当的语言环境,只能靠广大英语教师运用恰当方法于教学之中。 With the
期刊
立法资料是伴随着法律文本而产生的,与法律文本的联系非常紧密。立法资料是解释法律文本的重要依据,运用立法资料进行解释有助于发现立法意图,准确的阐释法律规定的含义,将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快速发展。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在发生着变革。检察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
一档好的广播专题节目,需要播音员在气质修养、文学修养、声音技巧、社会修养等各方面的素质。因此,在生活中,播音员要多深入基层,养成多思考、多发现、多倾听的习惯,从别人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然而造成就业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就业价值取向对就业行为的选择有着重要影响,是导致就业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以就业价值取向为视角探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