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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通过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进行比较,对少年司法转向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现状加以介绍,并结合美国和香港地区的相关少年转向制度的规定和实施情况,对少年司法制度的理论基础,处遇模式等做相关介绍和研究,并对我国大陆的少年司法转向制度进行分析总结和完善,以期对未来我国未成年人司法转向制度的构建起到推动作用。少年关系着一个国家的未来,也是民族的希望。但是,日益严重的少年犯罪也困扰着世界各国,如何预防和矫治少年犯罪引起了世界各国普遍的关注。联合国也制定了《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等一系列涉及少年司法制度的法律文件。由于少年的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犯罪的动机、目的和手段都相对简单,且犯罪之后容易矫治,应当适用不同于成年人的刑事司法程序,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和诉讼的顺利进行,更有力的保护少年的合法权益,使违法犯罪的少年早日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其中转向制度就是少年司法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制度,对少年的保护作用显著。本文主要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文献分析等方式,了解了台湾地区的少年事件处理法中有关转向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现状,并借鉴美国和相关地区的少年司法转向制度的发展经验,在保护主义的精神理念下,并结合我国国情,以期丰富和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本文除导言外,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章节。第一章为少年司法制度概述,主要介绍了各个国家少年司法制度处理的四种类型,少年事件处理的相关理论以及转向的概念辨析。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美国和香港地区的转向制度以及处遇模式,他山之石可以借鉴。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少年司法转向制度,并作出比较。第四章主要是对前文的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并提出合理构建我国少年司法转向制度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