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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建设用地供给日益紧张,不管是“摊大饼”似的扩张道路,还是培育新城,都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为保证城镇化建设的用地需求,而又不触及18亿亩耕地的红线,此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成为突破口,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直接参与城镇化建设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这个矛盾,加快城镇化建设。中共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人民福祉的提升,它不单是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更是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农民融入到城镇之中,享受到与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平等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机会。本文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为切入点,分析其对人口城镇化、就业城镇化、产业城镇化的影响。本文确立了城镇化衡量指标体系。分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人口城镇化、就业产业城镇化、产业城镇化三个指标的影响。研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城镇化的双向互动关系。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城镇化建设是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是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有序流动,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为城镇化建设提供空间支撑、人力资源条件,推动城镇产业调整;反过来,城镇化也扩大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需求,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经济技术条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通过分析不同模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城镇化的影响效应,进一步论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城镇化的影响。重庆地票模式,浙江嘉兴两分两换模式,天津宅基地换房对于人口、就业、产业城镇化的影响,得出三种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之间要素流动;当然,在实施推进过程中依旧面临一些问题需要逐步解决。对不同流转模式进行比较,找出其不足之处,提出政策优化建议。通过分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城镇化的影响,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在未来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价值,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合理、高效流转。最后得出结论,通过分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城镇化的影响,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城镇化之间是双向互动的关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土地资源支撑,降低城镇化成本,推动人口因素向城镇集聚,实现人口城镇化,进而推动就业城镇化、产业城镇化,符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反之,城镇化的推进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增加,客观上要求放宽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限制,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