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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案卷移送制度,经历了习惯性的全案移送(并没有法律规定)、复印件移送和法律明示案卷、证据全送三个阶段的变迁。案卷移送制度与法官预判的防止息息相关。科学合理的案卷移送方式能够从源头上避免法官预判,有利于后续诉讼程序的有效推进,能够体现程序公正和人权保障的关系。但是由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还不够精密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对科学合理的案卷移送方式与防止法官预判的关系不够敏感。因此,探究精密司法理念下现行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如何防止法官预判就很有必要。同时,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本文在探究如何精密设计案卷移送制度下阅卷规则的同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司法预判及其危害性;第二部分着重梳理我国案卷移送制度的变迁过程;第三部分介绍和比较了不同国家的案卷移送制度并对选择差异进行了理论分析;第四部分则是从从全案移送制度出发,对我国防止法官预判制度的相关制度和规则的构建提出笔者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