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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ss(1989)为指导译者并有助于译者的翻译批评过程,提出了三种基本文本类型:表情型文本、信息型文本和运作性文本。赖斯认为,每一种文本类型都是通过其语义特征、词汇特征、语法特征和文体特征来确认的,而这些特点影响着文本的翻译方式并构成翻译批评的基础。笔者的翻译实践项目《律政巾帼和哲学——圣人艾丽西亚的诱惑》是作者在还原美剧《律政巾帼》的场景、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的同时,对其中反映的哲学伦理的思考。笔者根据赖斯对文本类型的定义,将该实践项目定义为表情型文本。本文以《律政巾帼和哲学——圣人艾丽西亚的诱惑》一书的节选部分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了表情型文本的特点及其翻译标准,并结合具体的翻译实例阐释了翻译补偿在表情型文本中的应用。通过具体的翻译实践,笔者发现在翻译表情型文本时尤其会在审美层面运用到翻译补偿,具体体现在对审美形式空缺造成的功能损失的补偿和对文化性审美功能损失的补偿。为此,笔者运用翻译补偿手段对源文本中出现最多的双关语和比喻两种修辞手法进行了审美层面的补偿。通过翻译实践,笔者证实了翻译补偿应用在表情型文本的可行性和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