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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运输是我国最重要的货运物流方式,它承载着中国物流运输行业四分之三的运输量,其快速的增长态势加剧了卡车事故的发生概率。经调研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所涉及到的组织和个人两个层面的行为控制问题是最为关键的,导致卡车事故发生的因素。因此,研究卡车司机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原因及预防对策意义重大。本文借助事故致因“2-4”模型理论,基于行为安全角度,分析事故原因及其作用路径方式,对卡车司机事故中的各类原因从不同角度展开多维度的研究。通过实际调研,选取2013-2017年间浙江省高速公路上发生的84起典型卡车司机事故为研究样本。首先,为避免事故不安全行为原因在不同组织间产生的干扰作用,将事故样本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组织分为四个大类{卡车运输单位组织、危化品运输单位组织、高速公路单位组织(施救;路政;交警;业主)、施工单位组织}。其次,基于事故致因“2-4”模型理论提炼出一种特向卡车司机交通事故的分析方法,对不同组织类别下事故的不安全动作原因、不安全物态原因、习惯性行为原因和组织运行行为原因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得到主要结论如下:1.揭示了我国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2009至2018十年间,我国卡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展起伏波动,近年来增长趋势尤为明显。对浙江省高速公路卡车安全形势进行了区域性规律分析,总体上2013-2017五年间高速公路卡车事故平均每年造成191人死亡,卡车事故死亡人数占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例平均在67%左右。对可深入调查的典型案例进行规律分析,发现此类事故均为重、特大级交通事故,并暴露出卡车偏好在深夜及凌晨时段肇事的问题。2.确定了一种特向卡车司机交通事故的分析方法。以事故致因“2-4”模型为理论基础,以案例报告中的事故事件作为研究对象并对相关涉事组织进行有效的划分归类,从事故出发倒推整起事件的发生经过,并关联定位到涉事人员的组织从属关系及相关背景,通过调研、总结归纳等方式对组织内部有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原因、涉及到的不安全物态原因进行初步分析,以此探究卡车司机的习惯性行为原因因素,并最终定位到安全管理体系缺欠部分这一根本原因层面。整理得出每例事故完整的链式面板数据,再分析各原因对事故影响过程和作用路径,得出结论。利用此方法分析了84起卡车司机事故案例样本,分析结果见附录一。在判定不安全动作的研究上,严格依照交通法和高速交警违法依据章程,进行有机整合,结果见附录二。3.全面系统研究了卡车司机事故的行为原因。(1)不安全动作方面,经过分析得到了事故的不安全动作原因列表,同时分析得到了不安全动作的违章情况。结果显示卡车司机事故的不安全动作原因有31类,分散在四个组织大类之中。其中,直接引发事故最多的不安全动作是卡车驾驶人违规行驶操作(35次)。而日常作业中卡车运输单位未有效督导安全行车作业规程(41次)这类属于直接管理层员工的不安全动作;(2)不安全物态原因方面,与不安全动作分析类似,得到了不安全物态列表。不安全物态原因共计13类,对于卡车运输单位组织出现最多的是卡车运输作业过程中意外停止于道路上的不安全物态(8次);(3)习惯性原因方面,通过对各层级员工的习惯性行为原因与不安全动作和不安全物态对应关系,推断出员工不安全习惯性行为,以及容易缺欠的主要安全知识,且仅针对卡车运输组织内部。结果分别是安全知识不足(109次)、安全意识不高(187次)和安全习惯不佳(181次)。涉及的安全知识缺欠点共有9类;(4)组织运行行为原因方面,从安全方针、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和安全管理程序三方面分析,得出主要的安全管理体系缺欠原因。其在不同组织内共有19类,在卡车运输单位组织中,主要包括不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关系(41次)和未正确督导运输作业过程中的行车安全规范问题(41次)。4.深入研究了卡车司机事故的违章行为。卡车司机事故中违章动作占总不安全动作的73.4%,在这其中违章操作占34.8%,违章行动占32.9%,违章管理占32.4%。在卡车司机事故中,不同组织中相关人员的违章动作,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和作用危害更大。5.在交通安全设计规划理念的指导下,总结梳理了卡车司机事故预防对策所需具备的特征和内容,探索卡车交通安全对策研究领域存在的优化和改良动向。结合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安全分析结果建立卡车司机事故发生风险模块的预估,最终形成卡车司机事故预防对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