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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砂是矿产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支撑,是建筑、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用量最大、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材料。开采河道砂石资源加工而成的砂石骨料与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使得河砂成为继水之后,我国消耗最多的第二大自然资源。江西水系发达,河湖众多,拥有赣、抚、信、饶、修五大河流和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长江跨境而过。江西凭借其地理资源优势吸引各行各业都投入到河砂资源的开采当中。由于采砂行为在法律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违法成本过低,行政处罚能力有限,而采砂又能带来巨额利润,造成采砂者漠视法纪,违法开采,最后导致河道、河床不稳定,水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影响了防洪、供水、灌溉和航运安全。江西省对河道非法采砂采取了许多法律治理措施,如制定和宣传有关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落实河道采砂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多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等。但江西省河道非法采砂法律治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采砂许可制度存在问题,采砂区域划分不明确,执法人员的经费和执法设备无法保障,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放制度不够完善,难以区分村民偷采与村民自用,水面执法收集证据难,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方法多,入刑砂石价值鉴定难,非法采砂入刑法律适用难,移送的要求和标准过高等。建议实行国有采砂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制度,确定禁采期与可采期的期限,明确村民“自用”与“少量采砂”的标准,成立江西砂石价值和水生态损害鉴定机构,破解非法采砂入刑收集证据的困境。本文的研究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河道非法采砂进行概念剖析,具体包括对河道非法采砂相关概念的分析、对河道非法采砂法律治理的概念进行分析和论证。第二部分对当前江西省河道非法采砂现状进行分析,笔者通过调研对江西省各地级市有关于河道非法采砂法律治理落实情况的现状进行分析,其次对江西省河道非法采砂行政法治理和刑法治理现状进行分析。第三部分对江西省河道非法采砂行政法治理和刑法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了江西省河道非法采砂法律治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第四部分就江西省河道非法采砂行政法治理和刑法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规范江西省砂石资源开采,加强对江西省河道采砂的法律治理,就需要不断地对江西有关河道采砂的立法后进行评估研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