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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我国传统社会对教师作用的定位。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的教育观念不断更新,世界各国纷纷进行基础教育改革,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现实。在中小学教育实践中,中小学生的自主意识、独立意识等不断增强,热衷于模仿成人社会中的个性化行为,这些对教育教学实践提出新的挑战。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推广,对传统教育模式也提出新的要求。怎样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基础教育问题,让中小学教师能够担负起应有的伦理责任,对于新形势下的教书育人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伦理责任作为重要的道德范畴之一,对于维持社会秩序,提升个体德行,解决职业选择中的困惑具有重要价值。中小学教育属于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萌芽和形成期。作为教师应当严格履行教师伦理责任,努力避免教育教学中责任缺失现象的发生,保证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基于此目的,本文力图对中小学教师伦理责任确立的理论依据、现实需要及其主要内容、社会价值及实现途径等问题进行探讨。 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中小学教师伦理责任的内涵和特点。中小学教师的伦理责任是指中小学教师作为以传递文化科学知识、培养人的素质为职业的专业人员,基于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客观利益关系,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自身行为后果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中小学教师伦理责任是履行责任与追究责任的统一,是外在约束与自由自觉的结合。 本文的第二部分论述自由和必然与伦理责任、教师良心与伦理责任、教师幸福与伦理责任的关系,旨在为中小学教师伦理责任的确立提供理论依据。中小学教师的伦理责任,乃是现实社会伦理责任在基础教育阶段的特殊表现。要确立其伦理责任,必须从人类道德理性中寻求内在依据。 本文的第三部分论述确立中小学教师伦理责任的迫切性。论文依据我国目前现实生活中伦理缺失的大量材料,将理论分析与实证说明相结合,剖析基础教育中伦理责任缺失的危害和后果,明确确立教师伦理责任对于教学、教师、学生等诸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本文的第四部分论述了中小学教师伦理责任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国实施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