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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的视角下,能源处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关键地位,新能源也成为经济转型和全球气候治理的有力武器。当前,世界经济发展方向不断变化,在新技术的引领下,新型产业层出不穷。主要发达国家依靠在新能源领域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先发优势,出台各项中长期战略性规划政策,谋求占据新一轮世界经济增长的竞争优势。面对如此紧迫的国际形势和气候环境恶化的国内局势,中国新能源产业承受着源自世界竞争和能源转型的双重压力。新能源产业作为一个能源产业的新兴部分,探讨其发展问题,不能脱离所处的社会经济系统和生态资源系统的影响。处于初始阶段的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受自身发展水平和规模的限制,产业链和各项配套设施不完善、市场消费的需求尚未成熟,早期阶段的政府干预和支持是必要的。但是一味地扶持可能会导致新能源产业自身素质低和抗风险能力弱的缺陷,因而在激励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给予适当的管制才能更利于新能源产业的健康成长。激励性管制理论代表了政府管制理论的新潮流和新方向,面对传统能源产业的强有力的竞争和挑战,政府作为管制者就应该对新能源产业有所偏向。从激励与管制的两方面出发,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性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体系,对吉林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意义非凡。本文是以产业经济学和政府管制学为理论基础,交叉于研究热点的新能源产业之中。在分析吉林省新能源产业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出吉林省新能源产业竞争力评价模型,通过实证分析,全面把握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状况和竞争力水平的结果,找到制约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最后,结合激励性管制手段和方法,针对性地提出适合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激励性管制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