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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本是企业管理学的概念,但它不仅是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各级政府应该全力解决的重要问题。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3月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这是政府执行力概念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政府执行力建设被正式纳入国家治理的范畴,这也充分说明了中央政府对政府执行力问题的高度重视。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政府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性源于执行在政府公共行政上的重要地位。政府执行力的强弱,关系到政府职能的实现,关系到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和行政效率的高低,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研究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除了导论外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政府执行力的相关理论阐释。详细分析了政府执府力的内涵、政府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政府执行力建设的理论基础。本文借鉴了博弈理论、系统理论、委托一代理理论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理论作为理论分析工具。第二部分论述了政府执行力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分别从执行主体因素、执行环境因素、目标群体因素、公共政策方案本身的因素以及执行资源因素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第三部分是我国政府执行力建设不足的表现及原因解读。本文认为,我国政府执行力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执行文化有缺陷、行政体制不合理、执行主体素质待提高、行政问责不到位。最后一部分是我国政府执行力建设的对策探讨。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我国的政府执行力建设:创新行政执行理念、重塑政府组织架构、提高执行主体素质、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强化权力监督机制。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系统阐述了政府执行力问题的理论基础,对政府执行力建设不足的原因、表现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政府执行力建设的具体路径,具有一定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