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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近年来国家到地方全面营造创新氛围,通过增加科技投入、集聚创新要素、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等多种措施,发展区域及全国科技创新实力。在此新环境、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的财政科技支出比重呈现增长趋势,而地方政府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掌握着制成全国科技发展资源的半壁江山,对促进区域和全国科技发展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科技管理存在计划管理体制下的局限性,缺乏顶层设计,多头管理等现状,管理体制模式转变步伐相对滞后,制约科技加快创新发展的步伐,因此,加强地方政府科技管理势在必行。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科技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深化科技交流合作,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整体科技实力显著增强。科技推动时代发展,创新催生美好未来,法律统筹规划方向,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科技创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体制机制。本文以河北省的科技管理创新及科技立法现状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对比,结合类比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总结出我省科技管理创新在政策法规上的缺陷和不足,以期从法律视角科学的提出对我省科技管理创新的中长期目标和规划。文章第一部分,首先阐述科技管理创新是通过在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与创新,从功能上定位科技管理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以我国科技管理法律和政策环境为背景,重点分析河北省科技管理创新现状及法治环境,回顾我省科技管理创新的制度变迁,并通过与其他代表性省份的横向比较,发现我省的优势及不足,分析并总结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立足我省科技管理现状,提出对我省科技管理创新的新规划和中长期目标,进一步从法律视角提出对我省科技管理有所裨益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