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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在金融中介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追求利润是其经营目的,风险是由其经营产品特殊性所决定的,是与生俱来的,高风险意味着高利润,利润和风险是并存的,如何提高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提升盈利能力,一直是商业银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银行业不断提高开放程度,经过剥离不良资产、优化股权结构,股改上市等一系列变革,不断提高经营能力,在公司治理机制、风险管理体系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措施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但随着巴塞尔协议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水平与巴塞尔协议要求仍有差距。尤其是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席卷全球,对全球经济影响甚远,以美国雷曼兄弟银行为首的银行业破产现象时有发生,这个曾经有着158年历史的庞然大物瞬间倒塌,给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我国国内商业银行案件层出不穷,大案要案频发,资金动辄上亿,如齐鲁银行骗贷案涉及金额高达60多亿元,充分暴露出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仍需改进之处。本文结合作者工作实际经验,通过对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参照《巴塞尔协议》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要求,分析农业银行HB分行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采取的各项措施,同时学习和借鉴外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优秀经验,寻找农业银行HB分行在内部控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方案和提升措施,以期提高农业银行HB分行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同时,对同业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也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