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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禁止,是指对因利用职业便利或违反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而实施犯罪的行为人,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相关职业的一项措施。职业禁止的本质目的在于特殊预防,对于降低犯罪行为人的再犯罪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在法律性质上,它不属于新的刑罚方式,而应属于保安处分措施。在适用问题上,职业禁止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因职业相关犯罪被判处刑罚”和“具有较高的再犯罪风险”两项条件。同时,职业禁止作为刑法体系中的一项新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在执行主体方面,立法者并没有明确指出执行职业禁止规定的专门机关;在执行程序方面,法律条文中也并没有明确规定详细的执行方案与流程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讨论与分析。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约24000字。第一部分是有关职业禁止法学理论的概述,主要包括职业禁止的法律属性和理论依据两个方面,列举了理论学界关于职业禁止定性的不同观点,论述了我国职业禁止的保安处分性质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地位,分析职业禁止属于保安处分的原因和设立的法理来源;第二部分主要是论述我国职业禁止中的适用问题,包括对法律条文的详细解读,对职业类犯罪的界定,以及对适用条件的明确和分析;第三部分是关于职业禁止在司法适用中一些问题的思考,分为职业禁止的执行问题和职业禁止制度的完善问题,同时对如何落实职业禁止的执行问题与完善职业禁止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