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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已经走到关键的转折点,在不否认以往成绩的前提下,“规范”式发展成为今后的主流趋势。然而从当前监管的效应来看,情形却不容乐观:股市一泻千里,市值大幅萎缩,投资者信心趋于崩溃……这一切都表明,要使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序走向有序、从稚嫩走向成熟,难以仅凭几项法律、法规的出台,几次严厉的惩罚措施就能一蹴而就的,中国证券监管缺乏的是正确的理念和系统的机制,而这些均有赖于证券监管理论体系的建立。鉴于此,本文选取证券监管中最复杂且关键的部分--证券交易监管,希望通过较以往不同的视角,以“有限理性”分析框架取代原有的“完全理性”分析框架,更确切地说,是以广义“有限理性”分析框架替代狭义“有限理性”分析框架;以行为金融学、金融噪声交易理论以及微观市场结构理论等前沿理论为理论依托,尝试性地对该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于一身的复杂的研究领域进行探索,以期在理论上构建比较系统的证券交易监管理论体系,并为中国的监管实践提供有效依据。正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证券交易监管的理论依托。本部分既回顾了证券交易监管的传统理论依托,即一般管制理论、制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等,又着重讨论了以微观市场结构理论、行为金融学和金融噪声交易理论等前沿金融理论为代表的新兴理论依托,剖析这些理论为证券交易监管理论提供的启发与支持。第二部分:证券交易监管的理论体系。本部分在前一部分的理论基础上,建立起证券交易监管自身的理论框架体系,包括证券交易市场的失灵与交易监管的必要性、交易监管的目标层次化体系、交易监管核心的层次分布、交易监管主客体的选取和结构安排以及一线交易监管的内容设计等,并开创性提出了一系列观点,如交易监管最终目标呈层次状:公平→稳定→效率;交易监管的目标体系中还应包括更加具体的中介目标:交易监管的核心不仅指 “有限理性”框架下证券交易监管研究“信息”,还包括“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一线交易监管的内容设计中最重要的基础即是参考模型的设立,除VAR等风险预警和管理模型之外,一线交易(监管还应建立更贴近于现实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所谓“参考模型”,于是,本部分指出改写现代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模型,所形成的新模型作为实时交易监管新的参考模型,并且拟提出实现改写的三大思路:门)“狭义”有限理性o“广义”有限理性,(2)“完全”贝叶斯规则d“有限”贝叶斯规则, < 门)理性预期理论一期望理论。 第三部分:中国证券交易监管现状分析与评价。本部分在对中国证券交易监管的有效性以及结构安排予以测定和评价的前提之上,并非简单地提出“监管的低效甚至无效”,而是旨于找到监管低效的根源所在——是由于理念选择的失误?是监管主体结构设立的偏差?还是微观环境结构的不搭配?与此同时,在当前证券交易监管低效的条件下,我们又面临着新一轮的挑战——一网上交易、信用交易的兴起;二板市场的创立在即。 第四部分:优化中国证券交易监管。在前一部分分析导致我国证券交易监管低效的深层积弊的前提下,本部分暂且撇开法律学角度的制度构建(即假定“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建立”),针对性地阐述了优化证券交易监管的机制设计——正确的监管理念的选择及确立过程;依据监管主、客体的行为特征引入相应的激励机制;根据实时交易监管要求优化现行的微观市场结构。 第五部分:全文总结和未来展望。伴随中国证券市场向前规范发展,证券交易监管也必然不断地施以完善。本文在试图以崭新视角构建证券交易监管理论的同时,为中国的交易监管现状提出了优化设想。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仅是一个框架,这一领域尚有许多细节内容需进一步地深化与完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视角的创新。避开以往的法律学角度,主要从金融学和心理学的视角对证券交易监管展开讨论;(2)理论基础的创新。文章并不圃于传统的一般管制理论、福利经济学等理论基础的范畴,着重以微观市场结构理论、行为金融学和金融噪声交易理论等新兴金融理论为依托,建立起一个针对“证券交易监管”的理论分析框架;()观点的创新。提出了交易监管目标层次化、交易监管核心不仅指“信息”还包括“参与者行 内容摘要 为”、以广义‘有限理性”改写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模型以建立和扩展一线证各 券交易监管的参考模型等新观点。 主要贡献在于:门)跳出一般管制理论等有关监管的传统理论依托,为 证券交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