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秋审制度运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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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审是清代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它规定被判处“斩监候”或“绞监候”的犯人,并不立即执行,而是缓决,缓到第二年秋天再对其进行自下而上的复核。其复核程序大体有州县、臬司、督抚、刑部三法司及皇帝勾决等几个环节。这种死刑复核的制度,在中外法制史上无疑是独特的,它使待处决的犯人饱受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在不同文化背景的法律观点来看,或许是不人道的;但是,中国传统的法律观点并不这样认为,对某些死刑犯人的缓刑复核,是慎杀恤刑的德政。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其大致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为本文“开山之章”。它由秋审定义及历史渊源、研究宗旨、学术回顾三节构成,目的是使读者对秋审制度有一个大致了解。第二部分为介绍秋审制度运行的指导思想。笔者把指导思想分为慎刑、儒家伦理纲常、皇权专制三部分,同时以秋审制度运行为中心,来展开论述。第三部分为介绍秋审制度的运行程序,是本文的重点。具体而言,笔者把本部分分为州县秋审程序、省级秋审程序、刑部三法司秋审程序、复奏和勾决、朝审等五个部分,来展开探讨。第四部分为秋审制度运行的特点。它的特点由两个方面构成。第一个方面,秋审制度的运行机制特点,它分为秋审制度的固定性、秋审制度结合性、秋审制度的严格性三个小节。第二个方面,秋审制度的执行特点,它分为情理法相互交融、秋审实缓定拟、特殊案件的特殊处理三个小节。第五部分为秋审制度运行的评价。它由秋审制度运行的得与失两部分构成。本文首先从避免失误、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封建政权等三个方面阐述秋审制度运行之得;接着从改动比例过大、警戒功能欠佳、秋审体制的局限等三个方面探讨秋审运行的失误之处。第六部分为本文的余论,主要讲述太平天国运动后,就地正法对秋审制度运行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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