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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人类社会不断走向完善、不断消除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矛盾的历史过程。这一过程实质就是人不断生成、不断拥有人的全部个性的过程,也就是自由的实现过程。总体而言,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自由问题,实质就是要试图清晰作为主体的人和自然、社会之间的历史互动过程(当然,社会是由人的存在和实践活动体现出的),以及人和自然、社会和谐互动如何可能的问题。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看,社会与人密不可分,人的完善程度与社会的和谐程度密切相关。逐步自由自觉的主体人不断能动地创建社会历史,社会反过来“压迫式”(无法选择性)地制约并提供人的发展与完善这一根本实践活动以现实条件和动力。因此,可以确立这样的基本信念:存在着生命个体的人和社会个体的人的双重角色的历史整合过程。当然,这是人的逐渐自觉自为的复杂过程,是人不断自由的过程。我们有必要尽力去真实描述和揭示这个复杂过程,以期获得对自由历史的全景式的正确解读和把握,以为现实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理念框架。
本文第一部分以人的历史主体地位的形成为基本线索,尝试在人的“伦理主体-社会主体-历史主体”的主体三形态的框架下解读和梳理历史上主要哲人的自由理念;第二部分,以和谐社会的历史推进为线索,通过对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对象化过程即自由实现的历史进程的回顾,来揭示和谐社会的构建与人的自由实现就是历史主体的生成过程;第三部分思考和谐社会构建中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以期形成解决这个理论性和现实性高度结合的问题的实践理念。
本文遵循思想解放的原则,尽量打破固有的解读框架,以自己简单的、不成熟的言说方式力争清晰准确地论述。哲学无法回避现实,且要在现实中自由展示,还不仅仅要在思想中实现,更要争取在现实中展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