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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8年的中国农村改革,确立了家庭经营的基本制度,农户成为农村经济中的基本单元。在中国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向发达的现代化国家转变的历史进程中,狭小的农户经营必定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从1980年代起,中国的农户就开始进入一个分化的时代。小农户的渐次退出与家庭农场的崛起,必然是一个不可规避的历史进程。本文在梳理相关文献与基础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家庭农场“生成——绩效评价——成长要素”的逻辑分析框架,以中国最具典型性的粮食主产区吉林省为研究的区域样本,并以216个省内不同区域的家庭农场为研究的小样本,通过八章的内容分析了家庭农场兴起与发展的基本进程,家庭农场现状及生成的条件,家庭农场的经营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家庭农场成长进程中面临的土地、资金与个体素质的约束。家庭农场的生成与发展是中国城乡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结果。农业经营制度的变革为家庭农场的产生准备了制度基础;二、三产业的发展是家庭农场生成的产业背景;国家的肯定和支持是家庭农场得以较快发展的政策背景。由于区域经济的差异性,全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不同的家庭农场类型,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都与生成与发展的条件相适应。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其内部的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条件使农业表现出较强的地域性,由此也使家庭农场呈现出较强的地域差异性。相对丰裕的耕地资源和粮食大省的背景,形成了以粮食型家庭农场为优势和特色的产业分布。然而,良好的资源禀赋对农户经济的发展会产生二重性效应。其积极效应表现在,可以满足农户较快解决温饱的诉求,并可以为家庭农场的生成创造较为有利的初始条件。但资源的丰裕也会使农户产生对资源的依赖性,满足于一时之安,从而减弱了发展的欲望和动力,不利于农户加快剩余劳动的转移,为家庭农场的成长创造条件。家庭农场经营绩效提升空间较大且区域差异显著。经营绩效是评价家庭农场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选取土地、资金和劳动力作为投入指标,销售收入作为产出指标构建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DEA模型测算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并运用Tobit模型从家庭农场主特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特征和外部政策环境特征3个维度考察其对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影响,分析影响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关键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全部家庭农场效率不高,无论是纯技术效率还是规模效率均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在影响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诸多因素中,家庭农场主的受教育程度、家庭农场主是否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机械价值正向影响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土地规模、土地流转成本、贷款是否存在困难、政府补贴金额负向影响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不同地区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及关键影响因素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中部地区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最高,其次是东部地区家庭农场,西部地区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最低,且东部地区家庭农场的纯技术效率低于规模效率,西部地区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率低于纯技术效率。家庭农场作为规模化的经营主体,其成长首先面临土地供给的约束。土地供给既决定于资源禀赋,也决定于工业化对农村剩余劳动的吸纳程度。对吉林省而言,同时面临着两者的限制。因此,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的规模经营尺度并不可取,收入尺度才是衡量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可行选择。过高的家庭农场规模起点不利于提高土地配置中的社会福利。在可流转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一部分农场规模较大,必然以减少家庭农场的数量为代价,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只可配置于少数的家庭农场,其结果必然降低农民的社会福利。在现阶段,在吉林省这样资源相对丰裕的地区,旱田的规模以10公顷为宜,既可使家庭农场获得满意的收入,也可满足现代生产要素的合理使用,同时防止稀缺的土地资源过度集中。现阶段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主要是依靠土地流转,在中国土地资源高度稀缺的国情之下,加之粮食价格等主要农产品价格的高位运行,使地租多数年份呈居高不下的状态。在较长时期内地租都将成为家庭农场收益提高的主要限制因素。据样本家庭农场的成本收益分析,目前地租已经占据了家庭农场总成本的50%以上,其中中部家庭农场的地租已经占到了总成本的55.7%,由此造成了总成本中过高的地租比例。这意味着地租将会吃掉利润,并大大降低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这是未来家庭农场发展的不可低估的限制因素。农业金融创新滞后是家庭农场成长的软肋。经营规模的扩大,必然伴随着资金增长的需求。与快速发展中的家庭农场多元化资金需求相比,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明显滞后。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不足。目前,在农村信贷市场中提供信贷资金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但一些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服务受网点和信贷管理模式的制约,难以为家庭农场提供资金供给。因此,形成了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农村金融体系。而农村信用社贷款额度小,并且存在一定比例的“关系贷款”。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缺少对家庭农场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吉林省各类银行针对“三农”的信贷产品创新名目繁多,但针对家庭农场的信贷产品创新很少,最主要的依然是联保贷款、抵押担保贷款。现行的3或5户联保贷款,粮食直补抵押贷款以及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无法满足再生产要求,而且附有较严苛的还款条件。迫于无奈,农民只好寻求亲朋好友借款或者民间借贷,使民间借贷成为家庭农场的主要融资渠道,较高的民间借贷利息进一步加大了家庭农场的融资成本。农村融资环境的脆弱无力,成为家庭农场成长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农场主素质是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因素。家庭农场主集生产者与管理者于一身,其素质的构成有丰富的内容,至少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经营素质和生产经验四个要素。在文化素质上,农场主素质要显著高于普通农户,但与浙江、天津、江苏等地的农场主相比,仍明显偏低。在整体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同时,吉林省农场主受教育程度还存在地区差异,呈现中部较高,东西部较低的特征。农场主的科技素质主要从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新技术采用两个方面考察。农业技术培训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公益型技术推广和农资企业以推销农资为目标技术培训。公益性的技术推广存在较多的形式主义,而企业的技术推广则表现为较强的功利化色彩,缺少系统性,因此在培训效果上差强人意。在农业新技术采用方面,农场主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性,但某些关键技术的采用仍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经营素质方面,农场主素质与发达地区相比也相对较低,主要是由粮食型家庭农场所致,粮食生产由国家包销,农场主不必自己开发市场。农场主多数拥有一般性的生产经验,但作为规模化生产经验,因时间较短,仍面临经验不足的问题。从案例分析的角度,家庭农场可分为知识型、技术型、阅历型和经验型四种,他们各有优长。但从未来看,知识型和技术型是发展的方向。本文的研究结论是,家庭农场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基于制度背景、产业背景和政策背景;基于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吉林省家庭农场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性;租佃式的家庭农场,使地租成为家庭农场收益提高的主要限制因素;在土地资源的高度约束下,以收入为尺度确定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是可行的选择;家庭农场普遍面临资金的“饥渴”,脆弱的农村金融市场是家庭农场发展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