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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第一次是被社会学家戈夫曼在其著作《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提出的,随后在《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中,戈夫曼将其定义为—污名是个体在人际关系中具有某种令人丢脸的特征,这种特征会使其拥有者具有一种“受损身份”由于个体或群体身上的这种贬低性侮辱性标签,会使其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污名是随着社会建构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现象,很好解释,很多人也都理解和明白,但是污名化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却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污名这一研究最早起源于社会学,心理学上也对这一学科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直到上个世界80年代,才被引进到传播中,被划分为了认知传播学这一范畴。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平台的继续先进,信息传播方式的巨大改变,对于污名化的研究应该更深入的进行到泛污名化的研究。本文立足于新媒体的网络传播环境,分析新媒体特性对泛污名化的影响,包括泛污名化滋生得原因,以及新媒体传播环境的改变对促生泛污名化这一现象的全新的变化以及特点,探讨泛污名化反作用于新媒体这一传播环境所带来的问题。这是本文的创新之处。首先本论文会对新媒体传播中污名化现象进行阐述并从被污名的各种各样的群体入手,从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者,传播效果等各个方面,详细的介绍污名化的各项特点以及由此引出泛污名化这一现象的各种特点。其次本论文会对新媒体传播中泛污名化现象的产生原因来做研究,有条理有逻辑的逐一列举。内容会对各学科的经典理论引用和借鉴,会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加以辅助,案例的分析来源于新媒体中的素材。最后本论文会对泛污名化现象反作用于新媒体传播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话语权,群体压力与群体对抗,心理失衡,阶层固化矛盾等不同角度所带来的价值和负面影响,负面后果进行阐述。关于泛污名化的研究理论相对于其他理论来说非常少,对于污名化本身的理论研究多呈现于多学科的整合趋势,对于这一理论也是需要各个学科的理论来解释,因为污名化的研究更多是伴随着社会建构过程的一种动态化过程,所以本文的研究会对目前的现象加以研究,对其整理,梳理,但是无法对其进行特别超前的预估和预测,只能在现阶段对于进行解释,这是本论文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