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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是专业从事民间抵押贷款、民间投融资的中介机构。作为一种新兴的资金中介,在我国部分城市发展异常迅速。其业务主要是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促成投融资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本文的研究目的有三个:一是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内涵和外延做出界定;二是分析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运作机制;三是分析目前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借贷主体的行为特征以及产生该特征的原因。研究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意义在于,目前理论界对于非正规金融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上分析我国非正规金融的概念,成因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于具体的非正规金融的组织形式大多数学者研究的重点是储金会,尚未见到对于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研究。本文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研究,一方面,在丰富对民间借贷中介这类新兴的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认识的基础上,对于深化非正规金融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发展的研究对于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自身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以及民间借贷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政府的合理监管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于探索通过培育适宜组织形式,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现实有较强的现实价值。文章首先对于非正规金融以及中介,中介机构和金融中介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历史逻辑分析了资金借贷中介机构组织形式在我国的演进过程。其中重点说明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起源,目前主要存在的组织形式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比较各个发展阶段主要组织形式的不同特点,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内涵和外延做出界定。其次,本文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从业务范围,抵押品和商业银行是否介入三个角度进行细分。并根据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调查资料,归纳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运作机制。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运作规范。前期收集信息,中期促成交易,后期追踪本息和控制风险,这三个部分构成了民间借贷的全过程。同时还探讨了青岛市民间借贷中介行业的发展历程以及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最后,以青岛市民间借贷中介为例,分别探讨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资金需求者,资金供给者行为特征。本文的创新首先在于依据现阶段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和在资金中介演化过程中应处的阶段,对其内涵,外延做出了明确清晰的界定。由于民间资金中介本身是一个自发演化的复杂体,是由不同演化阶段的融资链和组织形式及其变体构成,实践中,这类机构存在名称多样化,机构特征不显著的状况,从而对行业的发展和政府的监管带来困难。因此,研究认为现阶段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内涵应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是服务于民间的,以帮助资金融通为主要业务,以抵押品为风险控制手段,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提供完全中介服务的企业法人。是一种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是正规的、有组织的、提供完全中介服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而基于民间借贷中介业务拓展的部分及变体的部分,如相关的产品,服务,机构以及组织统统界定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外延。本文的另一个创新点在于为了深入掌握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这一机构的特征,以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内涵为依据,以对2008年青岛市民间借贷行业的问卷调查为基础,分析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中的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两类主体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资金供给客户以高中文化程度的个人客户为主,年龄结构稳定。放款额度集中在一年以下五十万以内的小额贷款。私营企业主占的比重较高;资金需求客户多是正规金融机构的次级客户,高学历客户比重逐渐增加,客户年龄结构稳定。额度分布在一年以内一百万以下的小额资金。且资金主要投向生产领域;另外,资金供求市场以市区为主开始向郊区拓展,资金供给客户对于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接受程度、信任程度以及供给资金的数量决定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