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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调解一直被称为“东方经验”。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该制度所发挥的功能远未达到甚至是背离了其预期的目标,“以压促调”、“以判压调”和“以拖促调”等异化现象多有发生。针对民事诉讼调解日益凸现的弊端,学者们对诉讼调解制度展开了热议。
在此背景下,本文综合运用价值分析、逻辑分析、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现状、制度性因为以及改革与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探究,从总体上勾画出重构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初步设想。这对于修订我国民事诉讼法,完善诉讼调解制度,推进民事司法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全文除前言和结论的内容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民事诉讼调解的应有的优势及实际的运行状况入手,分析总结了我国民事诉讼调解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第二部分,对我国目前理论界对民事诉讼调解的存废之争进行了分析,并对实务界探索民事诉讼调解改革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第三部分,介绍并总结了域外相关制度的宝贵经验。第四部分,提出了对我国民事诉讼调解进行重构的建议。建议内容具体包括,在宏观层面重新明确我国诉讼调解的功能定位;在微观层面对我国诉讼调解的制度进行改造,改革为诉前调解与诉中和解相配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