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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存、生活和生产等切身利益。目前,我国农村的饮水设施以传统、落后的分散供水为主,与城市供水有相当的差别,饮水安全问题很多,是我国农村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不仅影响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也是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已与农村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已成为农村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荆州市水资源丰富,不能保证当地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其中原因就在于水资源在开发、利用上缺乏统一的规划和保护意识,造成水环境不断污染、水质恶化。因此,如何强化水资源管理在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地位,对保护水环境、水源可持续利用十分重要,另一方面,对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调查分析结果表明,荆州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形势不容乐观。44个农村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19个,水源地达标率43.2%。10个河流型水源地中达到Ⅱ类水质的有4个、Ⅲ类水质的有5个,1个属于劣V类水质。12个湖泊型水源地4个达标,5个属于Ⅳ类水质,2个属于V类水质,1个属于劣V类水质。22个地下水水源地水质6个良好,其余的均较差。从地表水环境质量看,荆州市长江干流荆州段水质较好,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长江支流沮漳河河口断面水质超标。湖泊中长湖、洪湖总氮、总磷超标普遍,三湖化学需氧量超标严重。长湖荆州水域水质为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其营养级别为轻度富营养;洪湖水质近年有所改善,但仍为Ⅳ类水质,末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主要是总氮超标,其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荆州城区周围水体水质有机污染,护城河、荆沙河、西干渠、豉湖渠、便河等污染严重,水质超出V类标准限值,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表现为有机污染特征。针对不达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提出污染负荷削减任务,是改善水源地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中,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为基础,在各饮用水水源地中,筛选出超标水源地,分析定其主要超标因子和超标倍数,确定主要污染因子和要进行污染负荷削减的项目;大型河流和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其污染物总量控制按区域功能区划(或流域规划)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确定并与城市的容量总量控制结合;对中、小型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可用计算的方法确定其容量总量控制方案。荆州市地下水水源地普遍超标,洪湖市尤其突出。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大肠菌群、锰和铁。由于土质疏松,取水为潜水层,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地质渗透所致。氨氮超标,主要原因是群众生活污水和农业生产施用化肥等排放大量氮、磷营养物质,通过地下径流,污染了地下水,总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水厂相关消毒技术设备不到位。建议加强四湖流域水污染集中防治,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保证水厂的相关设备配套建设符合标准。指导农村开展清洁种植和清洁养殖,取缔分散式畜禽养殖控制农村生活源、农业源,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等污染,退耕还林还草;禁止施用农药化肥。为确保荆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可采取以下环境保护对策:1)确保河流型水源地上游来水水质达标,尽快更换水质极差选址不合理的水源地;2)优先整治急需保护的饮用水源;3)搬迁保护区内人口;4)尽快批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设置饮用水水源地标志设施;5)加强水质常规监测,制定水源地应急预案;6)对水源保护区内及上游居民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共同保护水源地;7)由环保局设置专门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和考核评估,明确水源地环境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