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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受领迟延与债务人给付迟延一样,都属债的履行障碍,我国民法理论对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法律问题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认识。因此,本文试图从债权人受领入手,进而探究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最后对我国的债权人受领迟延制度存在问题进行论述,并对我国建立该制度提出几点法律建议。本文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概述,包括对债权人受领迟延含义的探讨确定了受领迟延的是债的履行障碍的一种;接着通过对中外各国的立法规定或学者们学说,对受领的法律性质进行辨析,明确了受领的法律性质应为不真正义务;最后对债权人受领迟延制度的研究价值进行论证,通过对该制度理论价值和和实践意义的描述,肯定了我国健全和完善债权人受领迟延制度的必要性,同时挖掘了我国这一制度现存的一些问题。第二部分着重对债权人迟延的认定提出了完整的设想,通过对债权人协助的必要性、债务人具备适格的履行能力、给付方式的合法性、债权人未予受领和受领迟延的归责与免责等方面的论述,基本可确定债权人受领迟延的生效条件。本文对各个构成要素结合国内外的立法和学者的各类观点进行探讨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三部分对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法律效果和受领迟延责任消灭进行阐述,明确了债务人自行免责、赔偿费用的请求、风险负担的转移及债务人解除合同的诸多受领迟延效果,及债权消灭、受领迟延责任消灭。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对我国完善债权人受领迟延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首先阐明了我国受领迟延制度在性质、构成要件、归责、免责和举证责任分配和法律效果等构成要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列举了我国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然后又对我国受领迟延制度提出了相关的建议,要求立法对风险负担、不真正义务、所有权转移、质量检验和提存等内容加以完善。最后的结论是对全文观点的整理和提炼,并对我国债权人受领迟延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