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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范围内,随着各国跨国企业的发展以及金融自由化的推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并形成了多样化的产融结合组织形式。在我国,财务公司是产融结合实践的产物,其因应我国企业集团内部金融需求而产生,性质上属于企业集团内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新兴事物,财务公司在发展中遇到了诸多困顿,问题集中表现在法人治理结构、法律定位、市场准入、投融资限制等方面。从对财务公司的实证考察中剖析问题,借鉴域外财务公司法制经验,探索在我国具有适应性的财务公司治理与监管法律制度,正是本文的逻辑演进脉络。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财务公司的理论概述:基于产融结合视阈的解读。首先,从对产融结合的界定及模式选择的分析入手,确定本文的研究视阈。其次,通过与金融控股公司、主办银行的对比,厘清本文所研究的财务公司的内涵与外延。最后,在微观与宏观两个维度分析了财务公司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我国财务公司的发展分析。本部分梳理了财务公司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并通过对海尔集团财务公司的个案考察,分析其运行的经验与问题。第三部分,我国财务公司运行中的法律困境透视。通过分析总结出我国财务公司的运营中面临的法律定位模糊、差异化准入制度阙如、投融资受限、法人治理机制失范等困境。第四部分,财务公司的域外法制及其启示。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我国香港地区的类财务公司法律制度的考察,总结出对我国财务公司法律制度完善的启示。第五部分,我国财务公司法律规制制度的完善思路。结合之前对于财务公司运行现状的透视,参考域外的先进经验并予以本土化,提出在立法层面确立多层次的财务公司法律定位,完善差异化的财务公司准入制度。在监管模式上,构建多重互动式治理与监管模式,强化产业集团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的互动。在财务公司的发展方面,提出建立财务公司向产业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转制的机制,以促进产融结合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