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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流入北京的流动人口在北京聚居、定居的倾向日益明显,他们正逐渐成为没有北京市户籍的“北京人”。在当前的社会大背景下,研究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对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管地域、民族、性别、收入、身份等差异性,全体公民都能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果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一般与个体基本民生需求相关,包括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还包括与大众公共需求相关的公共服务,包括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通过实证调查,在京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率高于全国水平,流动人口已经享有健康咨询及检查、计划生育服务、就业咨询及职业培训、文化教育、法律咨询等多项公共服务,过半数的人喜欢北京和有留在北京的意愿,但是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需求与供给还存在差距,流动人口的劳动强度大还需要加大劳动保障力度。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受人口规模、公共资源、地方财政能力、政府管理体制等因素重影响。北京的城市多功能定位、首都优势、经济发展水平、就业岗位、低生活成本拉动人口的聚集,难以逆转的流动人口增长态势势必加剧北京市可利用水资源、可开发土地、能源等资源的紧缺以及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压力,地方财政能力的高低影响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政府部门职能条块分割、部门之间资源共享难、以地缘为主的管理体制影响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的实施。流动人口为北京市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政府有责任要保障流动人口应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权利,不能以减少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为手段缓解资源环境压力。采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引导人口自发流动,建立京津冀都市圈增强北京市的辐射扩散效应疏散中心城人口,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多措并举共同缓解公共服务压力。建立由各级政府部门、社区(村)、公共服务机构组成的运行机制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政府是主导,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社区(村)协助政府管理,负责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公共服务机构着力于服务能力的建设,尤其是与民生挂钩最密切的医疗、教育、养老领域,在政策范围内向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