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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实施,我国开始进入了反洗钱的元年,而自2007年6月我国成为FATF正式成员后,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2019年7月我国接棒美国成为这一任FATF轮值主席国,央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出任轮值主席,同时我国也面临着FATF的下一次互评估工作,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正成为我国时下重点关注的课题。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金融机构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庞大的现金流支持,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宏观大环境下,这也为我国孕育国内外洗钱和恐怖融资等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近年来,在银行及保险业积极打击下,加之行业相对规范透明,通过行业的挤压反洗钱犯罪大有流向证券期货行业的趋势。证券行业由于在我国起步较晚,行业初期乱象丛生,相比于其他金融支柱行业洗钱隐蔽性大,盈利性水平高,创新性强且交易复杂,对具有风险倾向型的洗钱犯罪分子有着十足的吸引力。同时在D证券公司目前经纪业务依然大行其道,为提高营业利润,占领市场份额,大力宣传开户业务,这与我们反洗钱尽职调查义务背道而驰。在习总书记“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的期许下,为D证券公司在如何秉持着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强化反洗钱合规管理,保持D证券公司乃至整个证券行业健康良好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文对国内各大券商的反洗钱体系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