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细颗粒物已经成为了造成中国空气污染如此严重的罪魁祸首,对经济增长、公共健康甚至社会稳定都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西方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使用政策工具来对空气污染问题进行治理,从现实的发展来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尽管大多数国家都实施了环境规制,但是实际研究的结果却发现环境规制的治理效果喜忧参半。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环境规制实际效果与理论效果的不符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不同国家近似的环境规制取得了不同的效果?而环境规制发挥作用的主要路径又是什么?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深入地进行探索。具体而言,本文依照2012年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内容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对新标准的实施效果进行定量评估。本文的研究结果发现,实施新标准的试点城市在2012年后污染物—无论是细颗粒物浓度还是二氧化硫排放量—都没有显著低于未实施的地区,并且这一结论对无论是长期和短期都有效。本文为了探究新标准无效的原因,分别从地区差异、监测力度、污染治理投入以及经济所有制结构四个方面,对新标准政策效果的异质性进行了研究。实证结果发现,新标准在中国的东中西部三个地区都没有显著改变试点城市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的政策效果不存在地区的异质性。污染监测力度、污染治理投入以及经济所有制结构这三个因素会造成新标准的政策效果产生地区异质性,并且这三种因素的作用还会随着污染物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基于本文研究结论,提出了效应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