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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速,思想观念的转变,非婚同居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社会现象,并且随之催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有些西方国家比我们更早地面临这个问题,很多国家都已经通过立法对非婚同居现象进行了规制,以稳定社会秩序,保护非婚同居者的权利。近年来,我国的非婚同居现象也逐渐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但遗憾的是,我国法律并未对这一现象作出回应,而是持一种消极回避的态度。但非婚同居现象带来的社会问题并不会由于法律的回避而消失,反而由于缺乏法律规范,是很多纠纷得不到合理高效的解决。从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也应当尽早地建立我国的非婚同居法律制度。据此,本文对我国有关非婚同居的立法提出了建议。本文除序言和结语部分之外,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非婚同居概述。该部分对非婚同居的定义和特征进行了介绍,将非婚同居定义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婚双方当事人基于共同生活的合意,共同居住的特定生活模式。并分析了非婚同居与“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别。第二章:我国非婚同居的社会现状。该部分介绍了大学生、白领、老年人、同性恋者四个群体目前的同居现状,以及某些偏远地区由于法律意识落后,并无婚姻登记概念的现状。并分析了非婚同居现象产生的原因。第三章:国外各国关于非婚同居法律制度。该部分介绍了美国、英国以及其他国家关于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的发展,以期为我国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的建设提供借鉴。第四章:我国非婚同居制度的构建。该部分介绍了建国以来我国关于非婚同居的立法沿革、我国非婚同居制度立法的现状。并解答了以下四个问题:应不应该对非婚同居进行立法规制?若对非婚同居关系立法规制应该以什么样的模式进行立法?立法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针对非婚同居者的立法应规定哪些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