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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是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新课题,是在建设美丽中国基础上以农村为客体建设的一条农村经济与生态和谐共存之路,是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重大现实问题。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关系密切,相辅相成。一方面,美丽乡村的建设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出标准和要求,促使其增加供给总量,提高供给效率,完善供给机制;另一方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必备条件,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有助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当前,由于我国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原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了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山东省济宁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有诸多实践,于2014年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城乡统筹、普惠全民的美丽乡村建设道路,农村的生产生活及村容村貌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验做法值得借鉴,但存在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基于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以济宁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为例,分析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系、存在的问题、目标模式、改革思路、构建体系及路径选择,对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全文主体框架结构主要包括:一为绪论,包括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并进行研究述评。二是对美丽乡村等相关概念和公共产品等相关理论进行阐述,为进行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三是通过对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以及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分析,阐述两者之间的关系。四是以济宁市为例,分析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根据具体的工作目标、基本思路以及工作重点,梳理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特点和效果。五是根据济宁市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梳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六是基于上述问题原因分析,提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措施。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论述,通过运用相关理论,结合济宁市实践情况,研究完善贴合实际的改善措施,逐步建立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决策机制、监督评估体系等,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