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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自80年代中后期始,我国经济出现了两个严重问题:一是东西部经济严重失衡;二是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严重滞后,“基础瓶颈”问题日趋严重。笔者认为,解决上述两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西部基础产业的发展。西部地区基础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够为本地区经济的起飞奠定基础,而且由于西部地区具有自然资源配置的比较优势,所以它的发展可以有效地缓解基础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世纪之交,国家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始将区域经济增长的重心向西部地区转移,这为西部地区加快基础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然而,基础产业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的特点使得西部开发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困难,即基础产业的建设资金筹集问题。本文旨在探索基础产业的最新融资工具——基础产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对于解决我国西部基础产业融资问题的现实意义。本文第一章从我国西部地区基础产业的融资结构现状入手,阐述了为西部基础产业寻求新的融资工具的紧迫性。所谓基础产业,包括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其中基础工业又包括石油、电力、水力等能源工业,以及钢铁、化工等原材料工业。基础产业具有“社会先行资本”的性质,其提供的产品多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因此,基础产业的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其它产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水平。然而,我国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和政策性融资的传统融资结构根本无法满足本地区基础产业发展所需的巨额资金投入。虽然国家在提出西部开发战略时指出,将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大力支持,但是在政府财政收入捉襟见肘、银行不良债权问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这些支持远无法满足西部基础产业巨额的资金缺口。因此,为西部基础产业寻求新的融资渠道迫在眉睫。本文第二章介绍了国际资本市场中最新出现的基础产业融资工具——基础产业资产证券化融资,以及一些国家运用这一工具为其基础产业进行融资的成功经验。基础产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是指以基础产业项目未来出售产品或服务所得的价款收入为支持,并辅以信用增强措施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取得建设资金融通的交易过程。这种融资方式之所以能在问世后的短短几年就成为发达国家基础产业融资的主要工具,一方面是因为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直接融资,具有资金渠道<WP=5>广、资金规模大的特点,能够满足基础产业对于资金数量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因为,基础产业证券化融资以项目本身的收入为支持发行证券,这相当于将未来收入提前变现并投入项目建设,从而有效地缓解基础产业外部融资渠道有限的问题。所以,深入分析基础产业证券化融资对解决我国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建设资金筹集的问题将大有裨益。本文第三章不仅对我国西部基础产业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有利条件、操作方法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且通过比较的方法阐述了资产证券化对于我国西部基础产业发展的特殊融资作用。文章指出,基础产业证券化融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成功经验、国家财政的有力配合、税收的优惠政策、以及不断发展的国内资本市场都使得西部基础产业具备了实施证券化融资的基本外部条件,因此,西部各省区应该抓住时机在电力、通讯、石油和天然气、水力等未来收入比较稳定的产业中积极试行这种融资方式。与传统的基础产业融资方式相比,证券化融资对于西部地区基础产业的发展有着特殊的融资作用。首先,基础产业证券化融资能够在保证资金数量的同时,有效地改善西部地区现有的融资结构,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其次,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实施基础产业证券化融资可以使上述基建项目在没有国家担保、不发生国家外债和无追索的前提下,自建设初期就直接从国际资本市场募集大量资金从而加快项目的建设速度。再次,基础产业证券化融资可以使企业不用像普通股融资那样交出股权和经营管理权,也不用像BOT融资那样以让出市场为条件来换取资金。文章最后简要地分析了当前制约我国西部基础产业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市场和法律方面的缺陷,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市场缺陷是指资本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不够发达、机构投资者数量有限、广大个人投资者缺乏对证券化投资的认识等,所以,西部地区必须积极发展本地区的资本市场、培育投资主体,以保证基础产业证券化融资的顺利进行。法律缺陷是指国内现有的法律体系在解释资产证券化融资结构中复杂的法律关系方面(例如,债权转让、SPV的法律地位等)尚有一些不足和缺陷,这需要在法律修订或法律解释等方面做出大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