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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伴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环境污染的治理与防治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我国政府相应地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陆续出台了环保政策和措施,明确表示要发展低碳经济,增强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
企业作为污染环境的主要源头之一,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和政府、公众的广泛压力,不得不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加大环保投资力度,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响应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方针。而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针的途径是企业披露环境信息。而重污染行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更严重,更容易引起环境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关注。我国先后颁发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用以规范上市公司尤其是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可见,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本文在以往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首先归纳了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然后结合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对当前的环境信息披露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当前存在信息披露整体水平不高、披露内容不完善、模式不统一等问题。最后,本文以环境信息披露指数为被解释变量,以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股权集中度、流通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管理层持股比例和高管兼任等影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选取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以检测各因素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研究发现,公司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和流通股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公司成长性、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负相关,而公司盈利能力、股权集中度和管理层持股比例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不显著。
最后,根据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和实证检验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为决定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提供了实证证据,同时总结了本文的不足之处及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