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消末新政是晚清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近代史学界研究的重点领域。在清末新政中,巡警制度的建立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又收有一定成效的内容。在当时的全国各省中,直隶省最先兴办巡警,而且办的最好,是当时其他各省的榜样,对警政在全国范围的推广产生了很大影响。因此,清末直隶警政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但是,目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比较薄弱。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官方文献、报刊资料及相关的地方志等大量史料的爬梳,对清末直隶警政作一浅显探讨。全文共分四部分文章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清末直隶警政创行的背景及推行概况。清末直隶警政创行的客观背景是由差役、保甲、团练、绿营等构成的旧治安体制落后过时,不能有效地发挥其维持治安、控制社会的应有职能,需要因时而变,破旧立新。其创行的直接原因则是从外国占领者手中接收天津。清末直隶警政最先在保定、天津两大城市创兴,随后推广到各州县的县城,再后排广到广大乡村。在这个过程中,警制逐渐完善。第二部分主要考察清末直隶警政的运作概况,主要是从巡警官兵的来源与素质,警察教育,对巡警的督查、奖惩、抚恤,办警经费的筹措,巡警薪水等几个方面着手的。第三部分主要探讨清末直隶警察的种类及职权。清末直隶的警察主要可分为四类,即司法警察、消防警察、马巡、水巡。另外,当时直隶省的许多州县还办有预备巡警,它应足相对于正规巡警来说的。第四部分论述清末直隶警政的特点与影响。清末直隶警政具有:直接受外国特别是日本的影响;在办警方式上官办与官督绅办相结合;新旧两种体制交融并存,共同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作用等三大特点。清末直隶警政的创行使得政府统治效力下移,社会控制能力加强,同时对社会风俗也产生了极大影响。清末直求警政更对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通过对清末直隶警政的浅显考察,我们看到清未直隶警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警政在全国范围的推广与发展以及中国警察制度与时俱进的演变都产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