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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与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行政案件复杂程度以及行政诉讼对于案卷文书规范化的要求密切相关,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亦成为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而在当前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既缺乏统一的格式规范,也存在语言表达不明晰等诸多问题。对此,本研究结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问题进行了系统性调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为视角,阐述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理论依据和发展历程,深入剖析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规范化层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研究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探讨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理论依据。通过宪法学研究明确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的理论依据,指出行政执法文书是对公民的知情权的保障;通过行政法学研究论证了行政执法文书是依法行政,尤其是维护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通过对行政案卷排他制度和行政案卷评查制度的研究,分析了其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的要求。第二章探讨了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与法治进程的交融。通过对美国行政执法文书和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执法文书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归纳并引申出了有助于我国行政执法文书修正和完善的经验和启示;以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化历程为视角,阐明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要求日臻完善;通过对调研过程中相关数据的描述和比对,从整体上展现了当前我国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基本状况。第三章探讨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反思。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过程中繁简不当的问题为逻辑起点,揭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繁简程度“两极分化”的现状,即过于繁琐对行政效率的制约和过于简单对合理完整表述案件事实、处罚依据及理由的制约;进而引申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否说理、如何说理这一亟待解决的问题,明确了说理方式的推行需要排除的基本障碍;最终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载体——语言的角度,分析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过程中,在语言运用层面存在的用语不准确、深奥难懂、句式使用不当、感情色彩误用等现实问题。第四章探讨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的具体措施。将上述现实问题与规范化的现实路径相结合,从宏观方面明确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的主体定位,进而从微观方面深入阐释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践行规范化说理的具体路径,指出了应区分不同类型的行政处罚案件,合理运用表格式填写文书和文字叙述类文书,运用法学方法论充分进行说理,并在评查标准中增加对文书语言的要求,综合提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