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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年轻人通过外出打工,父母留在农村“干活”,以增加家庭收入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对于我国农村老年人来说,退休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农村老年人甚至处于“无休止劳动”的一种状态。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背景下,社会保障体系是支撑农村老年人安享晚年的物质和心理基础,特别是对于经济水平低的老年人来说。2009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至今已超过十年。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断完善,基础养老金逐渐统一的基础上,新农保作为提高农村居民福利的有限手段之一,对农村老年人的劳动参与是否产生影响,是否有助于缓解老年人的劳动负担?本文利用2015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CHARLS)的微观数据,使用Probit、Tobit模型、CLAD估计法、两部分模型四种回归方法,不断对数据模型进行修正,分析新农保养老金对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参与决策、非农业劳动参与决策、农业劳动时间、非农业劳动时间的影响。主要的研究发现如下:第一,新农保养老金收入能够明显降低农村老年人参加农业劳动的概率,同时显著减少农村老年人年农业劳动时间,即农村老年人每月领取养老金收入越高,老年人农业劳动参与率越低,农业劳动时间越少。农村老年人新农保每月养老金收入每增加10元,农村老年人的年农业劳动时间将减少3天。第二,新农保养老保险金未能显著降低农村老年人非农业劳动的参与率,新农保养老金与非农劳动时间呈正相关但不显著,新农保养老金收入对农村老年人年非农劳动时间可能具有吸引作用。第三,新农保养老金收入对不同地区的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时间影响不同。就边际效应来说,在相同养老金水平下,农村老年人劳动时间减少程度呈东部>西部>中部的特征。但是由于中西部地区老年人因劳动力外流新增的劳动负担更重,新农保养老金收入所减少的劳动时间并不能够真正意义上增加农村老年人的闲暇时间,因此新农保养老金亟需满足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地区的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第四,新农保养老金收入对不同类型的农村老年人劳动参与行为具有明显的差异。在相同水平下,获得新农保养老金的女性相比于男性,其对农业劳动时间更加敏感,新农保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女性年农业劳动时间减少21天,而男性仅减少2.5天;新农保养老金对男性农村老年人的非农业劳动时间具有替代效应,新农保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男性农村老年人的非农业劳动时间增加2.5天,而对女性农村老年人并没有显著影响。在受教育程度方面,新农保养老金仅对完成初中及以上教育的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时间产生负向显著影响,对其非农业劳动时间产生正向显著影响。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第一,完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机制,从当前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以及涨幅来看,中国的农村老年人劳动行为并未能得到较明显的改善,建议国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涨幅,建立完善的基础养老金增长机制。第二,为了提高农村老年人保障水平,在缴费档次补贴方面,政府应增加对不同缴费档次的补贴金额,提高农村居民缴费的积极性;经济发达的区域,应适当提高缴费档次。第三,增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弹性,针对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领取条件、领取奖励、补贴额度,不能“一刀切”。第四,应强化个人账户私有化,一方面可以培养农村居民个人账户意识,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收入,逐步实现一部分农村居民的退休生活;另一方面,能够填补资金缺口,减轻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压力。第五,积极探索新型农业发展道路。随着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发展越来越完善,未来将会较大程度地缓解农村老年人的劳动压力,再加上农村年轻人外流,农村的劳动力不可避免地会减少,劳动力供给不足,会从下到上促使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改变。为了应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这种现象,我国应该积极探索新型的农业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