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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基础理论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及与国外相关法律规定的对比,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时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包括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实质条件、形式条件、行使期限和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重点为优先购买权的实质要件即“同等条件”,包括“同等条件”的内容、判断标准等;权利行使期限的起算和时间;股权转让协议的对内、对外效力以及与善意取得的关系,最后提出对这些问题的建议。文章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基本内涵,首先对概念的界定做出自己的理解。其次是从各个方面阐述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权利性质,从而达到对这一特殊权利的深刻理解,为后面的问题做理论铺垫。最后从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宏观的角度做出价值评价。文章第二部分从权利要件的角度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象、行使要件以及行使期限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确定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及对象,明确“同等条件”的含义和内容,界定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和权利期间。文章第三部分探讨的是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效力问题,包括内部效力即对公司内部其他股东的效力、外部效力即对外即非股东第三人以及对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影响,也包括当股东滥用优先购买权时对于非股东第三人是否成立善意取得的问题。文章第四部分首先是对前文的总结和升华,认为应该进一步扩大公司章程的自治范围,赋予公司更多的自治权,对前文中提出的关于确定“同等条件”的具体内容,界定权利行使期限等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然后对保护股权转让中受损害股东的权利,提出提高股东诉讼能力、运用仲裁、调解、建立股东诉讼保险等新的救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