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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地区仍有大量农村人口没有脱贫,特别是西部落后的、民族地区农村扶贫攻坚形势尤为严峻。为了完成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现建国一百年远大奋斗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在减贫任务中的作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普惠金融”写入会议决议。2015年11月3日,党中央、国务院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2015年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首先,本研究从理论层面上在全面系统梳理以往普惠金融发展与减缓贫困相关文献基础上,分析并讨论了普惠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作用机理。其次,从现实的角度阐述了湖南武陵山片区普惠金融发展和贫困现状,在普惠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的机理研究和贫困现状分析基础上,本文以该片区2006-2015年37个县(市、区)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并实证分析了37个县(市、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减缓贫困的作用关系。最后,基于实证研究结果,就片区普惠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万人金融机构数量、万人金融机构人员数量、人均居民储蓄存款量总体呈现西部高-东部低的空间格局,区域差异明显;人均机构各项贷款量总体呈现北部高-中部低的空间格局,区域差异明显;万人金融机构数量还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差异;机构各项贷款量/GDP总体呈现北部>南部>中部的空间格局,区域差异明显;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总体呈现北部>南部>中部的空间格局,区域差异明显。湖南武陵山片区普惠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具有显著的正效应;从地区层面上,湖南武陵山片区所辖的县(市、区)普惠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均影响显著,不同县(市、区)普惠金融发展对贫困减缓的影响效应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