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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的“制造业大国”及“贸易大国”地位逐步确立,原有世界贸易格局正受到中国高速增长的对外贸易的冲击。为维持原有世界贸易格局不被打破,世界各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下针对中国产品运用了各类贸易救济措施,贸易摩擦与贸易纠纷问题已成为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较为突出的热点问题。作为维护贸易公平及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重要法律手段,反倾销与反补贴制度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重要地位,已在世界各国达成广泛共识。长期以来,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的研究很多,但两者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定论。而实践中,2004年加拿大连续对我国发动了多起反补贴调查后,2007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宣布对中国生产的铜版纸征收反补贴税,以抵消中国政府的出口补贴,打破了反补贴不适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定论,这一行动似乎昭示了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同时适用大幕的拉开。在中美贸易摩擦问题日益严峻之际,我们很有必要从法律角度来研究美国到底对华能否同时适用反倾销反补贴,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介绍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的依据及原因;第二章,分别从法律角度分析美国能对华同时适用反倾销反补贴及不能对华同时适用反倾销反补贴的理由;第三章,通过分析以为美国对华同时适用反倾销反补贴有违贸易救济自由、公平的贸易理念,同时对美国在华同时适用反倾销反补贴的具体操作提出质疑;第四章,具体地提出了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方应对美国反倾销反补贴的对策建议;并强调我国政府、协会和企业如何应对,是一项系统且繁杂的工程,只有这三方团结一致、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才能彻底改变我国频遇美国“双反”的局面。通过对本选题的研究,可以使政府、协会和企业在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规则的基础上,运用好符合WTO法律框架下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来抵制不公平贸易,保护国内产业环境,进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